为持续深化户籍“放管服”改革,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,及自治区公安厅“跨省通办”工作要求,自2023年8月1日起,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全面启动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工作。
申请材料
年满16周岁公民请持:
(资料图片)
1、本人户口簿页;
2、本人下列材料之一: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③学生证④学籍证明⑤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;
3、签订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告知承诺书》(窗口审核符合条件后本人当场填写)。
未满16周岁的需监护人(父亲或母亲)陪同办理。
户口簿能证明监护关系的请持:
1、监护人居民身份证;
2、户口簿首页;
3、户口簿监护人页;
4、户口簿本人页;
5、以下材料之一:监护人①居住证②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本人①学生证②学籍证明③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;
6、签订《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“跨省通办”告知承诺书》(窗口审核符合条件后监护人当场填写)。
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请另持以下材料之一:
出生医学证明、离婚协议、法院判决书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。
关键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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