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券代码:000969 证券简称: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:2023-035
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特别提示: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1)现场会议时间:2023 年 5 月 11 日(周四)下午 14:00
(2)召开地点:公司总部会议室(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76 号)
(3)召开方式: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
网络投票时间: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
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:2023 年 5 月 11 日 9:15-15:00 期间的
任意时间。
(4)会议召集人:公司董事会。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
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。
(5)现场会议主持人:公司董事长李军风先生。
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
则》、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、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
投票实施细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,代表股份 390,760,742 股,占上市公司总
股份的 37.2398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,代表股份 384,592,142 股,占上市公司总
股份的 36.6520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,代表股份 6,168,600 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
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:
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,代表股份 26,394,018 股,占上市公
司总股份的 2.5154%。
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,代表股份 20,225,418 股,占上市公司
总股份的 1.9275%。
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,代表股份 6,168,600 股,占上市公司总股份
的 0.5879%。
席了本次会议,律师。
二、议案审议表决情况
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,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
案:
同意 390,591,3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66%;反对 32,100
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82%;弃权 137,300 股(其中,因未投
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35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224,6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3582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5202%。
同意 390,591,3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66%;反对 32,100
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82%;弃权 137,300 股(其中,因未投
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35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224,6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3582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5202%。
同意 390,591,3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66%;反对 32,100
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82%;弃权 137,300 股(其中,因未投
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35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224,6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3582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5202%。
同意 390,728,6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18%;反对
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361,9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784%;反对
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同意 390,728,6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918%;反对 32,100
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82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
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361,9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784%;反对
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《安泰科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的议
案》;
同意 26,361,918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784%;反对 32,100
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1216%;弃权 0 股(其中,因未投票默认
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361,9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8784%;反对
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000%。
(本议案内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,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。)
同意 390,591,342 股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9566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.0351%。
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:
同意 26,224,618 股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.3582%;反对
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),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.5202%。
同意股份数:390,724,743 股。该议案获得通过。
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 5%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:
同意股份数:26,358,019 股。
李军风先生、毕林生先生、汤建新先生、黄沙棘先生、肖萍女士、喻晓军
先生、张国庆先生、杨松令先生、李春龙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。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员资格、召集人资格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、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《公
司法》、《股东大会规则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四、备查文件
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特此公告。
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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